江西生育服务证赣服通办理流程
江西生育服务证赣服通办理流程:
1、领取表格。申请再生育一胎的夫妻,到单位、村(居)委会、计生办或县行政服务中心计生委窗口领取《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也可在兴国县审批服务网下载表格。
2、填表、核实。申请生育的夫妻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内容,签上姓名,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计生办(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计生办核实。双方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计生办或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计生办对夫妻中在本单位工作的一方或户籍在本村(居)民委员会的一方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核实,并在核实之后,由各自主管领导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签名和加盖公章。主管领导在签署审核意见中,必须写明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男女双方是否属初婚还是再婚,双方有无生育、抱养等情况,是否同意其办理(或补办)生育服务证的意见。经确认符合发证条件的当即告知对象到县计生服务站妇孕情检查及优生检测,取得《检查诊断证明书》。
3、审批与发放。申请生育一胎的夫妻凭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审批表》(属于“婚后五年未怀孕,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鉴定一方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必须同时携带办理收养的有关文件、证明和医院的妊娠诊断证明)等资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人口计生委窗口审批。经确认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由窗口负责人将审批结果填入《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中,同时签名,加盖公章。当即由办证员填写《生育服务证》,贴上女方照片并签上姓名,加盖钢印和骑缝公章,办结完毕交由申请人本人。